新稿明确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、胁迫以及违反规定中断供水、供热、供气、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。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。
孙宪忠说,这点很重要,过去因为发生暴力拆迁,常引发被拆迁人不满。现在条例明确规定,而且禁止建设单位参与,以前为开发商作打手的拆迁公司将不复存在。
现在,如果订立补偿协议,被拆迁人不接受不履行,政府得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。这比过去政府亲自上阵进行强拆也有进步。
当然,新稿也有一些不足。孙宪忠说,希望能将土地使用权的问题明确下来,另外对于被拆迁人参与拆迁的论证会,也做具体规定,确保听证会不走过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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